# 项目细节规范 ## 代码组织 * `.hpp` 只放业务契约和必要前置声明,不允许出现函数体;构造函数、薄壳函数及模板函数也只能声明。模板定义统一放对应 `.ipp`,非模板定义放 `.cpp` 或仅供头文件实例化的 `.ipp`。 * 嵌套 `Private` 在 `.hpp` 只写 `struct Private;`,完整定义、内部字段和 CRTP 定制点放在对应 `.ipp`。 * 派生 `Private` 必须继承 `Prev_Private`。可覆盖或必需的 CRTP 能力必须在 `Private` 定义处写清用途、参数、返回值、默认行为、调用时机和编译期选择优先级。 * 状态处理、算法和内部协作都实现在 `Private`;只有外部消费者需要的业务能力才在原始类声明薄壳,并通过 `d` 调用最终 `Private`。 * 替换实现时删除旧实现,不保留重复定义、兼容别名或转发层。 ## 状态与接口 * 每个状态只能有一个权威来源。双缓冲交换后的当前结构就是稳定读面,跨对象直接读取该结构;禁止为无锁访问再复制一份快照、View、镜像字段或同步缓存。 * `Root` 只保存一个最终 `Private` 指针;`Builder::build()` 校验成功后创建并挂接完整 Private,`Root` 通过公共 Private 基类的虚析构统一释放。禁止直接公开该指针。 * 能从权威结构查询或计算的数据即时获取,不保存为成员。类只保存自身职责需要且无法推导的状态,并检查每个新增成员的读写者和生命周期。 * 公共接口只表达业务语义,不暴露 `Private`、内部指针、线程状态或缓冲区角色;接口保持正交,不增加空配置、未完成接口、无消费者统计或只做转发的 getter/setter。 ## 注释与修改 * 普通字段使用对齐的同行 `/* ... */` 注释,写清含义、单位、有效条件和生命周期;函数、类型及 CRTP 契约使用声明前注释。 * 审计和重命名应一次完成结构、引用、测试及文档闭环。任何 fallback 必须先写明触发条件、影响范围和验证方式,再实施。 * 修改后完整编译相关目标;需要运行程序时按 `AGENTS.md` 通过 CDB 执行。